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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版:新郑·法制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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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沈磊 通讯员 王军现 毕洋波 “我愿做一株无名的小草,扎根于乡村的沃土;我愿做一片普通的绿叶,装点着百姓的温馨;我更愿做一辈子的人民调解员,无怨无悔地服务在乡村之间……”新郑市龙湖镇荆垌村人民调解员荆献军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自己生命的意义,诠释了一名人民调解员的奉献情怀。自2008年成为新郑市司法局招聘的第一批村级人民调解员至今,从一名调解员到如今的调解主任,从原来的“门外汉”到如今的“行家里手”,一干就是8年。在这8年当中,他没有因为调解员没有前途而迷茫过,也没有因为调解员待遇低而埋怨过,他有的就一样:坚守,因为他觉得“村民的事情大如天”。 没干调解之前,荆献军是一名“多面手”,开过多年的大货车,各类工程车更是“手到擒来”。这手艺,给谁干每个月不得六七千块钱的工资,可是,自从被招聘为人民调解员,他就丢下了自己的手艺,开启了一个全新的领域,并且还干出了一些“名堂”。 荆垌村现有常住人口3000多人,流动人口2万多人,地处龙湖教育园区核心区域,周边遍布住宅小区、高校。这几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如火如荼,各种新式矛盾也屡有发生。荆献军就不分白天黑夜地宣传上级征迁安置政策,摸排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村子要拆迁了,个别村民在宅基地、承包地上违法乱建,荆献军就和村干部一起,挨家挨户进行宣传,发放《违法建设宣讲提纲》、《新型城镇化建设十问十答》、《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条例》等宣传册子,告诉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虽然荆献军他们磨破嘴皮,但还是出事了。 2014年8月份,一村民在老宅上加盖房屋,导致坍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情发生后,荆献军他们开始了“灭火”工作。他们采用四步工作法,第一是热情接待,先期垫付各项医疗费,让受害人感受到真心和热心,虽然很多次“热脸”贴了“冷屁股”,但荆献军却坚持他们发火的时候就让他们骂,情绪发泄了就好了,完了再冷静地讲道理;第二步,温暖当事人的心,通过拉家常,促膝长谈,了解诉求;第三步冷静处理,考虑实际情况谈赔偿;第四步,“道是无情却有情”,通过对房东做工作,最后由房东作出合理补偿,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调解工作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并非易事,多数的纠纷要几次才能调解成功。有些甚至还要“跟踪”督促。他为一对夫妻达成调解协议,因为女方有病在身,男方每月支付扶养费,双方互不干涉,每月到了支付扶养费的时候,他都能接到女方的电话,他就放下手中的活儿,到处找男方索要扶养费,因为他知道,没有了那几百块钱,瘫痪在床的那个人就没法生活。 8年的风风雨雨,荆献军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为群众排忧解难也成了他工作的最大乐趣。哪里有纠纷,哪里有矛盾,他就会出现在哪里。正在忙活的时候,只要有村民打电话发生了纠纷,不论多忙,他都会放下手里的农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有人每月出几千块钱请他干老本行,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因为他离不开自己的人民调解事业,离不开那些拥护、信赖他的父老乡亲。顾家的时间少了,妻儿的怨言多了,对此,荆献军总是付之一笑,因为在他的念头里;村民的事情大如天! “小矛盾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可能成为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威胁到正常的社会秩序,正是因为像荆献军一样,人民调解员及时排查化解矛盾,才让党和政府专注于经济发展,调解员的作用不可取代!”龙湖司法所所长王俊艳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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