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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征兵新政策 大学生入伍福利更多 本报讯(记者 李娜 通讯员 段利豪 马涛)为激励更多适龄优秀青年参军入伍,7月8日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兵工作的意见》,适龄青年参军入伍政策更加优惠,大学生参军将得到更多实惠。 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自2016年起,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普通兵优待金发放标准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例如,2014年,我市农民人均收入为15600元,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10%的年增长比例计算,2016年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提升为上年度全市农民纯收入的1.8倍,即30888元。 到四类(含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潜艇、潜水等有特殊要求专业岗位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标准,比普通义务兵每人每年增加5000元;到西藏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比普通义务兵每年增加20000元。 发放差旅补助 郑州籍在外地上学、务工人员返乡,外地籍在郑上学的大学生返校应征体检,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原则上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纳入县(市)区财政统一安排,由兵役机关于体检当日现场发放。 拓宽优先征集渠道 对新考(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区工作人员、“村官”中的男性青年优先纳入征集范围,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优先批准入伍,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退役后选择复职的,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对进藏进疆服役的,享受援藏援疆干部待遇,服役年限等同工作经历并计算工龄。 增加大学生入伍经济补助项目 2015年(含)以后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按照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4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从郑州市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含大学新生)退役后选择复学的, (下转三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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