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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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市城管局负责人在昨日召开的郑州市城市管理新闻通气会上表示,我市将按照新规开展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工作,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取得排水许可证,否则将面临罚款。 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的管理办法,在城镇排水设施覆盖的范围内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工业、建筑、餐饮、医疗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应当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未取得排水许可证,相关单位、个体工商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对未按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按管理办法规定可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城镇居民排放生活污水无须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据此,我市将从即日起开展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工作。相关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需要到市城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申请或补办排水许可证。联系电话:67182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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