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揭开“维权”事件的黑幕
外国大学生和留守儿童共度快乐暑假
我市力争2020年
形成现代职教体系
郑州非遗项目暨书画
作品展昨在阿里开幕
今年起想当教师
须通过“国考”
郑州警方上半年48个
集体485名民警受奖
中原新区产业新城正在崛起
台风“灿鸿”北上
胶东半岛强降雨
“群众口碑最重要”
不得出借或借用
他人账户买卖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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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账户买卖证券

不得出借或借用

他人账户买卖证券

(上接一版)在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时,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保证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对通过外部接入信息系统买卖证券情形,证券公司应当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交易账户及交易操作的合规性,防范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借用本公司证券交易通道违法从事交易活动。

根据意见,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方,直接或者间接违法从事证券活动的,应当清理整顿。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信息系统外部接入管理的通知》发布前的存量可以持续运行,按照有关规定逐步规范,但不得新增客户、账户和资产。

意见指出,证券投资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开立证券账户。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不得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证券。

此外,对违法从事证券活动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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