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市县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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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法院 生态环保法庭开在观鸟林 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袁亦瑾 文/图)森林中,国徽下,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审判长宣布“开庭”。 “俺知道错了,以前是不知道自己买的树还不能砍,以后俺一定好好改造,多种树弥补错误。”“当时就想了砍300多棵树能赚点钱,没意识到会触犯法律,也没有想到给社会给大家带来损失,俺以后以此为戒,教育亲戚朋友,保护树木,维护我们的家园。”被告人李某、樊某羞愧不已,在法庭教育阶段深刻忏悔自己的过错。 日前,中牟县人民法院在中牟县森林公园北林区观鸟林里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樊某滥伐林木一案,现场百余名群众席地而坐,旁观庭审。(如图)庭审过程中,中牟法院把签订复植补种承诺书和替代履行协议书作为量刑情节,对违法砍树的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当庭分别判处李某、樊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及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中牟县人民法院院长王炅告诉记者:“这次巡回审判是我们法院巡回审判月的一个启动仪式,我们要求全院各业务庭每月甚至每季都要走向田间地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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