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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开始集中办理
想改派应在择业期内办理

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记者从市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获悉,2015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开始集中办理。

按照规定,在择业期内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就业协议书须填写完整,在学校、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办签订就业协议。其中,毕业生签订的单位为各县(市)区、市直局委下属单位时,需要接收单位和其所属县(市)区、局委人社部门先盖章;毕业生签订单位为私有、民营、股份制等非公有制单位,需在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学生档案交由市就业促进办后,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就业协议书前往陇海路人才大厦市就业促进办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毕业生经派遣后要求改派的,应在择业期内办理。其中,市内改派毕业生需持原单位同意改派意见(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现接收单位接收证明(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在办理过改派手续后由本人到原单位提档。市内改派期限为4年。跨省、市改派需另持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和原单位同意改派意见(回原籍毕业生,持原籍身份证也可办理)。经市就业办核准后到省教育厅重新换取就业报到证,改派期限自毕业当年6月30日至两年后的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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