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万户企业未年报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本报讯(记者 宋建巧)去年10月1日,商事制度改革后全国首次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开始,至今年6月30日结束。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在此次年报工作中,我市有近27000户企业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统计,截至6月30日,我市应当公示2013年年度报告的企业数量为134002户,已公示113958户,公示率为85.0%,占全省年报总数的26%;应当公示2014年年度报告的企业数量为188882户,已公示161688户,年报公示率为85.6%,占全省年报总数的28.3%。全市近27000户企业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根据相关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目前,我市部分地区经营异常名录已陆续发布,具体名录社会公众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因未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补报年报后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3年之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补报年报提出移出申请,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工商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但仍将计入企业信用记录。超过3年未移出的将移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受到更高层次的信用惩戒。
为保证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加强对企业公示信息监管,下一步,市工商局将按照不少于3%的比例对已经报送2013和2014年度年报的企业进行抽查,企业名单通过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