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国内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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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企业需对 广告功效负责 据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记者 白阳)“一周美白宛若新生”“28天弹走皱纹”……长久以来,各种夸张的化妆品功效宣传广受消费者的诟病。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化妆品市场的这一乱象将有望得到治理。 根据送审稿,化妆品生产者需对化妆品功效宣称负责,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化妆品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以商标、图案或者其他形式虚假宣传产品功效,不得宣称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夸大功能、虚假宣传或者其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或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将禁止在化妆品标签上标注。 各界人士可在2015年8月20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对送审稿提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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