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区街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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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官一师”进基层 调解有了“指南针” 本报记者 党贺喜 通讯员 李振华 7月的一天,轻院社区第一网格8号楼的业主林先生急匆匆来到社区,刚进门就大声吆喝着:“社区能帮我调解调解么?不行的话我就走法律途径了。”社区“香香姐调解队”的王普青见状,一边安慰他,一边了解情况。原来,林先生家卫生间漏水,多次维修还是漏水,楼下的业主田先生把通往楼上的水阀关闭,致使林家不能正常用水,双方多次争吵,互不相让,已僵持有半个多月时间。 社区首先联系了物业,物业回复说因为家属院楼体已经建成快30年了,所有的下水管道都是铸铁的,时间长了就会腐烂漏水,要想彻底解决就要更换新的下水管。究竟怎么个说法?入驻社区的法官和律师引经据典支招:根据《物权法》规定, 因下水道堵塞漏水等,给邻里之间生活带来不便或损失的,应由肇事方负责维修。 有了法律“指南针”,社区把当事双方请到了社区调解室现场调解,过程很顺利,双方握手言和,楼上业主林先生承担下水管道更换的费用,楼下业主田先生向林先生道歉并保证以后不私自切断水源。 金水区开展“三官一师(警官、检察官、法官、律师)”进社区活动,社区民调员有了调解指南针,把矛盾化解在网格内,社区的调解服务也受到了居民们的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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