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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 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记者 赵超)记者29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设立河北省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示范区发展规划已由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 张家口位于河北省西北部,是我国华北地区风能和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也是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区和国家规划的新能源基地之一,目前正与北京一道申办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 张家口市常务副市长武卫东介绍,规划立足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的基础条件,明确了下一步聚焦实施的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大容量储能应用、智能化输电通道建设、多元化应用等四大工程,提出了打造低碳奥运专区、可再生能源科技创业城、可再生能源综合商务区、高端装备制造聚集区、农业可再生能源循环利用示范区等五大功能区。 这一规划提出,到2020年,示范区55%的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全部城市公共交通、40%的城镇居民生活用能、50%的商业及公共建筑用能来自可再生能源,40%的工业企业实现零碳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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