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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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茶城打破一壶盖 “不小心”得赔6万多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徐晓艳 张娜)一女子在国香茶城看壶期间不慎将店主“镇店”的紫砂壶壶盖摔碎。因赔偿问题双方达不成一致,店主起诉到法院。近日,经管城回族区法院调解,女子赔偿店家损失6.2万元,紫砂壶归女子所有。 2013年2月1日,紫砂壶收藏爱好者李华(化名)在国香茶城迟某经营的紫砂壶店内,看到摆放在展柜内的一把皮包壶。该壶由国家级高级工艺美术师史小明制作,被迟某视为“镇店之壶”,只展示不销售。李华未经店主允许,取出细赏,却不慎打破壶盖。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争执,店主迟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李华支付紫砂壶价款10万元以及鉴定等费用。 一审时,法官曾经多方调查了解,并走访了宜兴紫砂壶原产地,且对该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作出判决。因紫砂壶价格认识问题,该案上诉至郑州中院。在二审过程中,双方仍对紫砂壶价格争议较大。郑州中院将该案发回重审。重新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不仅大量查阅了紫砂壶的相关资料,又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多次组织调解。最终,李华愿意于10月1日前赔偿迟某紫砂壶6.2万元(含鉴定费),届时迟某将紫砂壶交付李华,归其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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