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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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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民政局等 五个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公告 根据《监督法》的要求,按照郑州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的安排,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8月份)、第12次会议(10月份)将对郑州市民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局、园林局和水务局五个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郑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工作评议 评议部门:郑州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时 间:2015年8月,在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 联系人:许耀辉 电 话:67185625 邮 箱:zzrdnsgw@126.com 二、关于对郑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评议部门: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部门: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 时 间:2015年8月,在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 联系人:吴秀成 电 话:67181698 邮 箱:zrjjgw@163.com 三、关于对郑州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评议部门:郑州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时 间:2015年10月,在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 联系人:刘步清 电 话:67185626 邮 箱:zzrdjkww@126.com 四、关于对郑州都市区生态水系全面提升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评议部门:郑州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时 间:2015年10月,在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 联系人:王建中 电 话:67185630 邮 箱:zzrdngw@163.com 五、关于对郑州市生态廊道和公园建设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评议部门:郑州市园林局 责任部门: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 时 间:2015年10月,在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 联系人:李砚 电 话:67185627 邮 箱:cjhb1330@163.com 特此公告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5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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