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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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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义务兵家庭 全部收到优待金 本报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朱伶霞)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2015年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圆满结束。 各地按照“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义务兵入伍时户籍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义务兵入伍时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规定,确定优待金发放标准。全省城镇优待金标准最高的为19963元,最低的为11520元;农村优待金标准最高的为19963元,最低的为6408元。城镇平均标准为15741.5元,农村平均标准为13185.5元。 据悉,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按照义务兵人数,深入村组、街道社区逐户对照登记,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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