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出新规
推广建筑废弃物
变废为宝做建材
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昨日,记者从郑东新区管委会了解到,《郑东新区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产品推广使用办法》已经下发并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郑东新区的建筑废弃物变“废”为“宝”有了制度保障。
据了解,《办法》所称建筑废弃物,是指单位和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平整、修缮、拆除、清理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场地、道路、基坑、隧道、河道等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等。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产品,则是指以建筑废弃物为原材料,通过一定技术手段回收、加工处理后,达到相关质量的建材产品的统称。
《办法》规定,郑东新区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在房屋建筑的非承重墙体、砌筑围墙、人行道、广场、公园、绿色廊道、室外绿化停车场和路基垫层等工程部位使用再生建材。政府投融资项目要优先使用再生建材。凡可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使用再生建材占同类建材产品的比例不低于40%;由社会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使用再生产品的比例不低于20%。《办法》还特别提出,对于旧城改造等建筑物拆除项目,鼓励在建筑拆除现场采取建筑废弃物移动处理方式,循环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再生建材,并优先应用于该地块的重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