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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联合发布管理办法 教科书发行不得搭售教辅材料 据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记者 史竞男)为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知要求,出版单位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开发供学生免费使用的教学辅助资源。 通知明确,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单位不得委托不具备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发行中小学教辅材料;在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中,不得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通知要求,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使用实行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据悉,该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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