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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要闻国内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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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记者 申铖 韩洁)2006年成立草案起草组、2012年2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2013年8月提交二审,酝酿多年的资产评估法草案24日迎来三审。如果该法律通过,将终结中国资产评估行业20多年没有一部统一法律的历史。 草案三审稿将第二章章名由“注册评估师”修改为“评估师”,并相应删去有关评估师执业注册的规定,明确国家对评估师实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同时,明确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公民,可以自愿申请参加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另一亮点在于加强了对评估行业协会的监管。三审稿增加了如下规定:一是评估行业按照专业领域设立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根据需要设立地方性评估行业协会。二是国务院有关资产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制定评估行业协会管理办法。三是资产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与评估行业协会存在人员或者资金关联。 草案二审稿曾提出,国务院建立由财政部门牵头的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协调配合机制,负责协调和指导评估行业发展。但鉴于目前有关部门意见分歧较大,这一规定最终在三审稿中被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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