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国内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考生作弊取消成绩 停考1年至3年 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记者 刘奕湛 吴晶)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明确对考生作弊可以取消考试成绩、停止参加考试1年至3年。 草案指出,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抄袭夹带、由他人冒名顶替等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或者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应国家教育考试1年至3年。 草案指出,举办国家教育考试,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