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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要闻国内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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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修“三法” 把好人大代表入口关 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记者 王思北 陈菲)为把好代表“入口关”,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24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公民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 草案增加了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规定从“15至27人”修改为“15至35人”,人口超过100万的,从“不超过35人”修改为“不超过45人”。 草案规定,县级人大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负责联系辖区内的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本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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