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诺奖评委会前主席现身河南农大
旅游企业服务差 主管部门将约谈
“故事城堡”开讲啦
六厂前街电新街
两社区消防隐患多
小长假走高速 “攻略”抢先看
东边日出西边雨
气象部门说缘由
生源地助学贷款
想申请还剩20天
我省又一专家当选
中华医学会主委
机场大巴早班车
乘车只需10元钱
进口儿童汽车座椅
无3C认证不能入境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旅游企业服务差 主管部门将约谈

本报讯(记者 成燕)记者昨日从省旅游局获悉,即日起,《河南省旅游企业约谈工作规定》开始实施,我省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启动旅游企业约谈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旅游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强化文明旅游引导,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有关旅游服务质量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旅游局出台了《河南省旅游企业约谈工作规定》。全省旅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违反《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旅游服务质量和服务等级低于相应服务质量标准(规范)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旅游投诉案件较多,投诉率较高的;对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责令整改事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调查认定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的;游客满意度调查得分排在后三位的。

根据《规定》,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旅游电子商务纳入旅游行业监管范围,必要时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约谈。对旅游企业的约谈,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根据下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的情况,提出约谈对象和谈话内容;约谈对象确定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前告知旅游企业约谈事由及约谈时间、地点和被约谈人员等;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约谈时,应当有两名以上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主动出示证件,并记录约谈情况。

按照要求,被约谈的旅游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照相关法规和服务质量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整改内容。未按时限进行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依照相关旅游法规和服务质量标准(规范)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降低或取消相应服务等级等处罚。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