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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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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宋建巧 实习生 王君)昨日,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同日,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法并对下一步相关工作进行通报。 广告内容更充实细化 新《广告法》修改幅度非常大,由原来的49条变成了现在的75条,被称为是“有史以来规定最严、力度最大、处罚严重”的一部广告法,对广告内容准则进行了大量的充实和细化。 原《广告法》仅规定了4类7种商品的广告准则。新法则规定了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农药,酒类,教育、培训、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房地产,农作物种子等9类19种,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且违法广告发生率高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内容准则。由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关系到民众生命健康安全,因此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允许代言。 新法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对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广告发布活动进一步加强了管理,如新增规定电台、电视台发布广告应当遵守有关时长、方式的规定,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药类广告等。同时,明确规定广告内容虚假及内容引人误解均属于虚假广告,同时列明构成虚假广告的具体情形,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惩治力度。 不满10周岁不得代言广告 今后,名人为未使用过的商品代言将违法。新《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虚假广告代言,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服务代言。 同时,新法新增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的规定。如不得利用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弹出广告须确保一键关闭 新法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活动也必须遵守广告法的各项规定。针对广告扰民问题,新法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弹出广告应当确保一键关闭。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利用其平台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针对互联网广告的国家级监测平台,将于今年年底投入使用,将更好强化对互联网广告的监管。 新法还明确和强化工商机关及有关部门对广告市场监管的职责职权,明确以工商机关为主、各部门分工配合的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全市将专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据介绍,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广告经营单位6467家,经营额52亿元,均居全省首位。为配合此次新法的实施,9月至12月,市工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市工商局将联合市政局开展户外广告执法检查,规范全市广告发布行为,还将联合虚假广告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药品、保健品等5大重点民生领域执法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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