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译博 通讯员 孟繁勇)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郑州交警从昨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行动与以往不同的是,首次将对超出电动自行车标准的“摩的”按机动车进行处罚,“摩的”驾驶员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将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摩的”司机将以无号牌及闯禁行处300元罚款及一次性扣15分的处罚。
昨日上午11点,记者随交警一大队民警来到紫荆山立交桥下的地铁一号线出站口,多辆在此等活儿的“摩的”见到有交警过来马上快速离开。一辆调头的“摩的”因过于慌张没有注意后方的车辆,与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在了一起,就在他扶起“摩的”准备逃逸时被跑步过来的民警拦下,民警用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对乘客询问取证并登记身份信息后让乘客离开,而“摩的”被暂扣,民警告知“摩的”驾驶员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及车辆手续到交警一大队接受处理。
在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先后有5辆拉着乘客的“摩的”被民警拦下暂扣,还有多辆“摩的”不是见到民警调头驶离就是选择加大油门强行闯过去。
据现场带队查处的交警一大队六中队负责人介绍,之前,查处“摩的”均按非机动车处理,最多只能处50元以下的罚款,不能对“摩的”驾驶员起到震慑作用,而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首次对超出电动自行车标准的“摩的”按机动车处罚,“摩的”驾驶员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将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摩的”司机将以无号牌及闯禁行处300元罚款及一次性扣15分的处罚。
截至昨日17时,记者从交警一大队了解到,该大队当日共查扣“摩的”36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