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新郑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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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黄标车淘汰工作 本报讯(记者 刘冬 高凯 通讯员 姚沛)自9月中旬以来,新郑市采取强制注销报废与以限促淘报废相结合、区域限行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宣传教育与严查重处相结合、延时责任与以奖代补相结合等措施,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积极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管委会)和社会各方力量,引导全域黄标车有序淘汰。 目前,新郑市对已列入黄标车范围的车辆,逐辆核实、逐户动员,把工作做到基层;建立新郑市黄标车淘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现场办理补贴手续;对达到强制报废条件和3个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该市公安局于9月底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期满仍未办理报废手续的,系统予以注销;指导、监督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按市场价格回收报废车辆,确保报废车辆就地拆解,防止报废车辆再次流入社会;划定黄标车禁行区域并公示,开展联合执法,对无标车、冒黑烟车辆以及其他疑似尾气超标车辆进行实时监测,严厉查处排放不达标车辆,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市黄标车淘汰任务,实现黄标车拆解报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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