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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都市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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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境外被盗刷 银行被判担责八成 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 通讯员 鲁维佳)银行卡明明在身上,却收到短信提示在境外消费3万多元,谁应该为这笔损失埋单?记者昨日从惠济区人民法院获悉,这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一审判决银行担责80%。 今年2月,正在家中的高某连续收到3条短信,提示她的银行卡在境外共计消费36164.23元,高某意识到银行卡可能遭遇了盗刷。于是,她第一时间同发卡行联系,冻结了银行卡,并于当晚报案。随后,就自己遭受的损失,高某多次到发卡行协商,发卡行均拒绝承担相关责任,高某遂将其告上法庭。 惠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因该银行卡在境外消费时,使用的并非是被告银行制发给原告的银行卡,故被告对原告因此造成的损失存在过错。原告作为该卡密码的唯一掌控人,未能妥善保存密码,自身也存在过错。综上,被告银行未能尽到交易安全审查的义务,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酌定为涉案金额的80%;原告高某未能尽到妥善保存密码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酌定为涉案金额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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