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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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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村民住宅建设 我市举办宣传活动 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昨日,我市就学习贯彻省政府村民住宅建设指导意见举行了主题宣传日活动。省住建厅厅长裴志扬、副市长张俊峰在新郑市辛店镇参加宣传活动。 据悉,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已于近日下发。《意见》提出,到2018年要实现全省农村村庄规划全覆盖,今后村民建房必须先申请规划许可,后进行建设。村民建设房屋要以两层之内为主,建设三层及三层以上住宅将严格按照相关建设行业法律法规执行。今后,每个村民委员会还将确定一名住宅建设兼职协理员。为让广大农村干部、居民了解指导意见,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加大对《意见》进行宣传。我市昨日举行的主题宣传日即是学习贯彻指导意见活动的一部分。 据介绍,过去的农村住宅建设缺乏规划和管理,基础设施保障差,标准低,经常重新翻盖,不利于农民财富积累,且建设过程安全隐患多。省政府新出台的相关指导意见针对这些问题均做了要求,《意见》实施后,将有利于农村住宅建设步入规范有序阶段,对推进全省城乡一体化、推动农村居民全面迈入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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