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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郑州”杰出法治人物评选候选人事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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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郑州”杰出法治人物评选候选人事迹简介

候选人正式产生 两种方式等你投票

本报讯(记者 孙娟 王译博) 昨日,记者从市委政法委了解到,“平安郑州”杰出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的37名候选人已正式产生,今起接受群众投票。

“平安郑州”杰出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由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主办,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展示我市政法系统先进典型忠诚为民、公正执法、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为进一步推动“平安郑州”“法治郑州”建设提供精神动力,营造舆论氛围。

这37名候选人均是“平安郑州”“法治郑州”建设工作的先锋模范。他们来自基层,扎根基层,默默无闻,甘于奉献,在公正司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等各领域做出杰出贡献。他们既有抓捕嫌疑人的一线民警,也有专注公益领域的律师;既有打击贪污腐败的反贪干警,也有长期工作在农村基层的民调员;既有刚正不阿手握法律天平的法官,也有冲在火海置生死于度外的消防官兵。

候选人事迹简介今日公布(见本报13版~16版)。另外,郑州晚报、中原网、“郑州新闻广播”官方微信、郑州电视台网站(www.zztv.tv)也同时对37名候选人事迹进行集中展示。11月11日至13日,在中原网和“郑州新闻广播”官方微信进行群众投票,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投票,选出心目中的“平安郑州”杰出法治人物。

投票方法为:登录中原网zynews.cn,点击进入“平安郑州”杰出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投票专属页面即可投票,每个IP地址计一票;在微信“添加好友”处,搜索“郑州新闻广播”添加关注,进入“平安郑州”专区即可投票,投票完成后可将此链接分享到朋友圈或者发送给他人以发动投票。网络投票和微信投票均需从37名候选人中选取15名候选人,点击“投票”按钮完成投票,不可多投、少投或者重复投票。

陈耀武

男,1971年4月出生,现任上街区检察院反贪局主任检察官。

推选理由:23年的风雨兼程,8000多个日日夜夜的辛勤奉献,将自己最宝贵的青春年华献给了法律,献给了他热爱的事业。“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干好一行”,这是陈耀武从进入检察院的第一天就下定的决心。

2014年4月,上街区检察院查处了洛阳市宜阳县建设局局长、工会主席赖某受贿案。赖某历任乡镇镇长、书记,建设局局长等重要岗位,背景深,人脉关系复杂,受讯时拒不认罪、百般抵赖,并指责其他人员诬陷捏造事实。陈耀武制定了详细的侦查方案,迅速查清了赖某的手机、电脑、财产、社会关系状况,核实了线索所反映其受贿的问题,掌握了大量的证据,同时给予赖某以人文关怀,与之谈心,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摆事实,讲道理。面对铁一般的证据,赖某很快就如实交代了受贿的犯罪事实,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调查,主动退还赃款。对陈耀武参与办理的这起案件,赖某心悦诚服、认罪伏法,真诚悔过。

成绩: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先后办理30余起疑难复杂申诉案件和80多起提请抗诉民事行政案件,获得“河南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郑州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上街区五一劳动奖章”和 “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在《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等国家级期刊发表文章30余篇。

郭海伟

男,1979年9月1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1999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新郑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

推选理由:15年如一日的紧张忙碌,郭海伟无怨无悔,但却有一件事是他心中永远的痛。2004年的一天,郭海伟父亲突发急病,被家人送进医院抢救,却怎么也打不通郭海伟的电话,他此时正在道路上勘查事故现场,周围声音嘈杂,淹没了电话铃声。最后还是家人找到了单位,同事们通过指挥中心电台的呼叫才找到他。但等郭海伟赶到医院时,当了一辈子警察的父亲却已抱憾离世。

工作中,郭海伟始终坚持“执法质量就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起来。2015年4月10日凌晨4时许,在新郑市107国道发生的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现场几乎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死者家属组织多人拦堵107国道,导致交通一度中断。郭海伟带领事故中队民警,先后调阅各种视频资料120G,查阅5万余张图片,查看500小时监控录像,协调刑侦、技侦、视侦部门联合作战,甄别排查车辆800多台,终于将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抓获。

成绩:十余年来参与处理上万起交通事故,无有责投诉,无违法违纪行为。仅2014年,郭海伟就参与勘查处理交通事故现场2000余起,处理死亡类交通事故156起,打击处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92人,侦破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21起。

侯永明

男,1956年10月出生,共产党员, 1976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1998年调入新郑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案审中队,至今仍奔波、奋战在侦破工作一线。

推选理由:20年刑侦一线,侯永明无怨无悔,他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在领导一再催促下才到北京做了手术,至今仍需要吃药维持。

从警30年来,他参与破获的重特大刑事案件没人能够数得过来,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在他面前个个俯首认罪,但侯永明从来没有向领导讲过条件、提过要求,从不在新同志面前摆老资格,年轻的同志都亲切地喊他“侯导”。他30年如一日,坚持记工作日记。有时候一起工作的同志需要以前的资料或是回忆某些案件,总是要“侯导”帮忙查查他的工作日记,大家都把“侯导”的工作日记称为“破案宝典”。

2012年3月9日,新郑市新港大道发现一具男尸。侯永明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孙某的妻子马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马某拒不交代。在负责先期工作的两名年轻民警束手无策时,侯永明站了出来,根据马某作为一名母亲的心理特点,从亲情出发,制定了严密的讯问计划,有的放矢,直击重点,仅用了两个小时就击溃了马某的心理防线,最终马某失声痛哭地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成绩:业务突出,预审经验丰富,工作耐心细致,自2000年以来,新郑全市所有命案的预审、起诉一直由他负责。经办刑事案件多次被省、市两级公安部门评为最优案件。

虎峰

男,1975年4月8日生,回族,中共党员,现为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侦查员。

推选理由:1997年参加工作,经历过1999年的鞋城打黑案和2003年宋留根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磨炼。2006年以来,虎峰先后参与打掉30余个涉黑团伙,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00余起,抓获涉黑嫌疑人300余名,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2009年,虎峰和同事在新密市连续进行了三个月的线索经营,一举抓获11名犯罪嫌疑人。该团伙首犯郭晓伟在新密市号称“郭市长”,带领手下大肆进行“黄、赌、毒”犯罪,称霸一方,为害多年,有很多案件都是隐案、积案。

2014年新郑涉黑案件,冒着主犯陈某吸毒后精神极度抗奋,随时会举枪射击的危险,虎峰和战友们破门而入,将陈某扑倒在地,缴获气枪二支、弹药数千发、毒品70余克。随后,他加班加点经过三个多月工作,共抓获涉案成员12名,破获案件30余起,缴获管制刀具23把,解救5只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

成绩:先后荣立个人嘉奖1次、个人三等功3次、个人二等功2次,荣获2006年“三读”公司案件查处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郑州市公安局“四严一创”百名业务能手、2008年度全省公安机关中原卫士、2009年郑州市打黑除恶先进个人、2011年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013年郑州市十佳公安民警等荣誉称号。

蒋根成

男,194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1968年4月参军, 1988年10月转业到地方工作,历任驻马店地区计建委城建科副科长、房管科长等职,2004年10月退休;2008年9月被聘任为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街道俭学街社区专职调解员。

推选理由:担任民调员以来,蒋根成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爱岗敬业、不计得失,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

“调解室里没小事,鸡毛蒜皮没小事,群众利益没小事”是蒋根成的座右铭。他深深地体会和感受到,精湛的调解技巧,来自扎实的法律功底,来自长期的工作实践和丰富的人生阅历,靠的是认真、执着、刻苦钻研和平时一点一滴的经验积累。

几年来,为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调解技能,蒋根成不断购买法律书籍,上网查阅资料,每天坚持自学。化解矛盾纷争,讲究谈话技巧与语言艺术,既指出当事人的过失和不足,又使当事人不失脸面,不伤自尊,让当事人乐于接受,心服口服。

成绩:七年间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00多起,赢得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的广泛赞誉。2012年9月,蒋根成同志被聘任为金水区首席人民调解员。坚持撰写“调解日志”“调解笔记”达20多万字,编写了《人民调解工作告知事项》《人民调解工作家常话》,其撰写的调解案例材料有三篇被郑州市司法局收入《郑州市人民调解精品案例汇编》。

解艮宝

男,1972年12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三级警督警衔,现为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一中队治安民警。

推选理由:不论大案小案,只要解艮宝遇到都会尽心尽力地办理,直到破获。“不管干什么都尽力干好,这是我做人的基本准则,而对于警察的职业,更得有担当,否则扛不起警察的职责”。

2015年6月30日,郑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的报警电话,称一名男子在京沙快速路上来回乱跑,好像精神有问题,十分危险。解艮宝赶到时,一名黑衣男子正在车道上来回乱跑,现场已造成多起交通事故。该男子看起来十分狂躁,精神上似乎有点问题。

突然,黑衣男子发疯似的越过快速路中间的隔离栏,跑到北向南的车道中间狂奔,随后,他竟跑到高架桥边要跳下桥去,解艮宝冲上去紧紧将其拉住。黑衣男子疯狂反抗,不顾一切地乱抓乱咬。解艮宝被咬得钻心地疼,但他不敢松手,只能强忍,直到将其拖回安全的地方并予以牢牢控制。

“这个人是狂犬病发作的病人!”在联系医院前来救治时,解艮宝才知道黑衣男子不是精神病患者,而是可怕的狂犬病发作者。解艮宝听说过,狂犬病发作后治愈率极低。在护送黑衣男子回医院的路上,解艮宝才查看了身上被抓咬的伤势,有四五处,都带血印,其中额头上的一处十分明显。把该病人安置妥当后,解艮宝打了几针狂犬疫苗。面对家人的询问,他只说是被一名酒鬼抓伤了。

李波

男,1982年4月1日出生,郑州大学法律系毕业,2005年8月进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在政治处、法警队工作,2007年至今任反贪局侦查二科副科长。

推选理由:参加工作以来,李波十年如一日,始终坚守在检察工作第一线,战斗在反腐肃贪最前沿,先后参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00余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2011年3月,二七区人民检察院在集中查处经适房领域的腐败案件时,李波以急于高价购买经济适用房者的身份,在网上与卖家高某取得联系并将其控制,抓获违规办理郑州市区常住户口以符合购买经适房资格条件的职业掮客芦某,并查清了芦某及其丈夫先后向十余公职人员行贿近200万元的犯罪事实。该案以第一名的成绩获评当年“河南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

2013年4月,该院反贪局成立“郑州电业局系列案件”专案组,该案件主要行贿人刘某患有严重的糖尿病,在监视居住期间,李波自费给刘某买来他爱吃的食品,并提醒刘某按时吃药。刘某被彻底感化,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该院反贪局成功查办郑州市供电公司、郑州供电公司郑东分局等9人受贿案,涉案金额共计1500余万元。该案被评为“郑州市十大精品案件”和“河南省十大优质案件”。

成绩:先后荣获“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河南省十佳优秀反贪侦查员”“郑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李军波

男,1980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现任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推选理由: 一个人究竟是把工作当作谋生的手段,还是当作终生为之奋斗的事业,结果将天壤之别。李军波把工作当成事业来干,从进入法院的那一刻起,就立志要把法官当成自己的事业来做。

陈军是李军波办理的一起案件当事人,有七个姐姐,他是最小的也是唯一的一个男孩,陈军父亲去世后,母亲随陈军共同生活。陈家宅基地拆迁,分得1000多平方米安置房屋,于是房屋分配就产生了纠纷,七个姐姐将母亲和陈军告至法院要求解决。李军波得知,随着拆迁范围的扩大,此类纠纷会越来越多。需要法院、村委会、政府等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单凭法院一纸判决无法根本解决矛盾纠纷。他多次到村委会组织八个兄弟姐妹调解,为了彻底摸清各个当事人的真实诉求,他还到陈军的姐姐家走访了解生活状况。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彻底解决了陈家的矛盾。

一年300起左右的案件,600个当事人,坐累了索性站起来看卷宗,熬夜眼睛睁不开了用水洗把脸接着办案。这就是他,一名80后法官的真实写照。

成绩:荣获2009年度全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案件活动先进个人、2011年度全省法院案例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度全省法院信息工作突出个人、2012年度郑州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刘卫星

男,1959年3月16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三级警督警衔,现任郑州市公安局南关街分局陇海责任区大队陇新社区社区民警。

推选理由:56岁的“刘哥”刘卫星,2000参加公安工作后,始终扎根于基层一线。“老刘就是我们陇海大队的一宝,是我们的定海神针。”工作以来从不迟到、早退,也从未请假,即使身体患病,只要能动,就不离岗。

提起社区民警刘卫星,居民都喊他“刘老师”。为让群众少跑冤枉路,刘卫星以警务室为依托,将服务延伸至社区,零距离服务社区群众,并将常备资料都迁移至警务室,设置便民利民服务箱,公布联系方式并保证24小时开机,随时为群众服务,为群众解决各种疑难问题。

一天,刘卫星在辖区巡查时,紫荆山路99号院7号楼10楼一个60多岁的妇女,与原房东发生房屋纠纷,扬言说不活了,一手提瓶汽油,一手拿着打火机,要自焚,情势非常紧急,一旦控制不好,就会发生较大事故。得知这一情况后,刘卫星立即赶到现场,做双方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避免了一场大事故的发生。

刘卫星常常在忙碌一天之后,晚上带着巡防队员到辖区巡逻,一巡就巡到晚上十点多。就连母亲病危,他也只歇了一天公休假,社区事情多,离不开他。社区警务工作没有刀光剑影,没有惊天动地,但正是在这样平凡的工作中,刘卫星依旧坚守着那份责任和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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