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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郑州”杰出法治人物评选候选人事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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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郑州”杰出法治人物评选候选人事迹简介

史增辉

女,1968年4月生,汉族,河南郑州人,现任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主任。

推选理由: 2012年,史增辉参加了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同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开展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作为西藏墨竹工卡县有史以来的第一位律师,史增辉走遍了墨竹工卡县的每一个乡镇,宣传交流普法、帮助培训人民调解员和进行法律援助,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举办法律培训、讲座11场,累计有3300多人参加,离开服务地一年以后,当地司法局长还打来电话感叹没有人能再开展这样的普法活动了。

援藏归来,史增辉继续践行公益活动。2013年9月,史增辉组织成立“郑州市公益律师团”,并在2014年首个“国家宪法日”到居民社区、街头公园进行宪法宣传;2015年3月,在郑州市“温暖回乡路,共铸留守情——2015年春运期间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志愿服务”活动法律援助专场,史增辉律师带头并会同律协组织28个律师事务所200多名志愿者律师参与。

成绩:史增辉先后荣获“西藏法律援助突出贡献律师”奖,以及司法部颁发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2年度优秀志愿律师”奖。2014年荣获“郑州市十佳律师”称号,2015年当选“郑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

宋蕾

女,汉族,1980年11月出生,法律硕士,中共党员,2000年10月任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推选理由:“朝八晚十”是宋蕾工作的常态,即使怀胎十月,也未请过一天假,有次加班,她直到工作结束时才发现羊水已流尽,送医院急诊手术后,母女幸得平安。即使孩子还在哺乳期,她也依旧是全科最后一个回家。

两年多来,宋蕾审查起诉的1000余起案件的起诉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 。申某盗窃案,本是一起简单的小案件,在审阅卷宗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在申某交代犯罪经过时,说的事情经过和细节与之前的供述有出入,她就针对具体不同点发问,申某的吞吐,让她敏锐地感觉到,这个案件有蹊跷,于是她将矛盾点列举出来,通过沟通了解,申某终于说出实情,车是他的一个朋友偷的,让他骑过,但因吸毒,怕被强戒,于是主动说了这起事,最后,申某被释放,而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

成绩:宋蕾2002年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干警”,2007年被郑州市评为优秀公务员,2009年荣获郑州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12年被共青团郑州市委评为“优秀青年卫士”。她带领的公诉科在全市考评中均进入先进行列,2013年郑州市检察院授予公诉科集体三等功。

王爱敏

女,汉族,1963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管城回族区城东路街道办事处郑汴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

推选理由:2007年,退休后的王爱敏做起了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在这8年中,她逐渐从一个门外汉成为调解纠纷的行家里手,凭着对工作的挚爱,她总结出一套以诚取信、调解为民的调解宗旨,以热心、耐心、细心为调解核心,以“面对面”“背靠背”和利用第三方介入为主要调解方法的调处模式,释法说理、持之以恒地对待每一件纠纷。

前不久,郑汴路社区39号院某住户,因楼上渗水到楼下,两次协商维修,在维修的过程中,楼上冯先生的卫生间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物业给予的补偿与冯先生的损失相差甚远,而且没几天,又开始渗水,在二人再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楼下的李女士一怒之下断了楼上冯先生家的水,造成冯先生家27天没水喝,为此,冯先生踹过李女士家的门,还惊动过110。最后,王爱敏来了,在反复上门调解的过程中,她找来了维修人员制定方案,硬是靠着这股韧劲儿,感动了双方当事人,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楼上有了水欢天喜地,楼下不渗水喜笑颜开,从此,楼上楼下的邻居重新和睦相处。

王爱敏认为,对每件事都能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就可以做到“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就没有解决不了的纠纷,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

成绩:王爱敏多次被评为先进人民调解员,2013年被评为郑州市首席人民调解员。

王俊峰

男,1976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现任岳村人民法庭庭长。

推选理由:民事案件烦琐且细碎,调解起来很费功夫,王俊峰凭借多年工作经验,探索出庭前、庭上、庭后三步“链式”调解机制,找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说情说理说法,不放过任何机会进行调解,实现息诉止争,大大提高了调解率。

在原告梁某、李某夫妇状告其5个子女赡养纠纷一案,两原告系80高龄的老人,因子女相互推诿赡养致老人无家可归、衣食无着。王俊峰接到此案后立即通知其5个子女到庭应诉,逐个做思想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后终于说服两位老人与其5个子女握手言和,达成赡养协议。然而王俊峰并没有就此结案,老人的子女是否已按协议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回家后生活得怎样?为弄清这些困惑,王俊峰在中秋节前夕专程进行了回访,当看到两位老人被其子女悉心照顾时,悬在心中的疑虑终于放了下来。

在审判工作中,王俊峰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把好金钱关、人情关、权势关,自觉接受监督,自参加工作以来没有违纪情况发生。

成绩:王俊峰2008年度被新密市政法委授予“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2010年度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打黑除恶”专项活动先进个人,2012年4月被评为新密市“先进个人”、新密市“十佳政法工作者”,2013年2月荣立个人三等功,2014年3月被新密市政法委评为“先进个人”, 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被新密市法院评为“办案能手”。

王利盘

男,汉族,1981年8月12日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4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一级警司,副主任科员,现任郑州市商城路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副大队长。

推选理由:刑侦工作辛苦劳累,王利盘却从不挑拣,总是主动揽工作,秉公执法。为侦破案件酷暑深夜蹲守玉米地被蚊虫叮咬全身,寒冬腊月每晚蹲守坟地整整一周。

作为刑警,王利盘经常工作到夜间一两点,睡得最晚,起得最早。遇到大案要案经常三四天不睡觉,十几天不回家。孩子年幼,思念孩子时让家属送孩子到警局,短暂相处后继续工作。王利盘同志把“负责、担当、拼搏”六个字作为自己工作的准则,只要有任务,就无条件地想尽一切办法完成,负责起来;该自己做的事情无条件接受,担当起来;有困难的想办法解决,承担起来。他经常逢年过节都在外抓捕嫌疑人而无法与亲人团聚,却毫无怨言,只为履行职责,保一方平安。

成绩:王利盘参与命案侦破30余起,侦破省厅、市局督破案件20余起,直接参与抓捕犯罪嫌疑人200余人。警务体制改革以来,王利盘和其他干警一起共刑拘违法犯罪人员700余人,抓获逃犯120余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00余起,打掉3人以上犯罪团伙28个,其中社会影响巨大的犯罪团伙如:钢珠枪袭击公交车案件、未成年人系列抢劫案、跨省特大入室盗窃案等共6个。

王琼

女,汉族,1981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惠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

推选理由:为了让法治的力量影响更多孩子,王琼和同事们一起编写法律知识手册,自导自演微电影,开通微信、微博,研发“和风恵济”手机软件,呼吁全社会关注、关爱未成年人。她希望自己成为一名守护者,呵护孩子平安、幸福、快乐的人生。

8岁的欣欣和9岁的小佳是一起猥亵儿童案的被害人,因为孩子年龄太小,所以在审查逮捕阶段,王琼只和她们的妈妈见了面。问及发生在孩子身上的遭遇,妈妈们泪如雨下,称从来没有想到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孩子的身上,原以为把孩子带在身边,不让孩子成为留守儿童,就会让孩子幸福、快乐,谁知道邻居家的陌生爷爷会对孩子做出如此不堪的事。面对天真可爱的孩子,王琼心痛至极。在案件办理的同时,她和同事制订了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办法,帮助两个孩子的家长联系了法律援助机构争取民事赔偿,还联系了心理矫正机构对孩子定期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孩子尽快走出人生阴影。

“面对特殊的工作对象,不仅要会办案,还要会教育、会疏导,以教育、感化、挽救的慈悲之心对待每一名犯罪嫌疑人。挽救一个孩子,救赎一个家庭,平复一颗受伤的心灵,以法治的力量撑起一片蓝天,是每一名未检工作者的最高的理想。”这是王琼的肺腑之言。

成绩:王琼两年来随宣讲团赴河南郑州、周口、商丘和新疆哈密等地宣讲,万余公里行程,50余次宣讲,荣立个人三等功,被评为河南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制宣讲员。

王卫东

男,1966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02年4月建队伊始加入二七区巡防队,历任五里堡巡防中队王立砦分队队长、区督察队员,现任一马路治安巡防中队中队长。

推选理由:2013年11月5日凌晨,下着蒙蒙细雨,一马路社区有对常年有病的老夫妻,妻子突然高烧,老伴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拨通了王卫东的电话。他立即踏着泥泞赶往老人家中,就近请来了医生,经过点滴注射治疗后,老人的烧退了。当王卫东付完医疗费走出他们家门时,天已大亮。截至目前,一马路巡防中队为民服务做好事已累计5300余件。

2009年8月,王卫东到一马路巡防队后,了解到陇海大院脑瘫女孩赵怡君多年来得到了巡防队员的照顾和帮助,心中非常感动。为更好地将爱心传承下去,他召集一马路全体巡防队员,为小怡君的日常生活料理进行了细化和量化。7点30分起床,10点推出去晒太阳,21点30分休息,并将此作为陇海大院社区分队的一种交接班制度。对各社区凡有病日常生活料理艰难的孤寡老人,早、中、晚班的队员,每班至少登门探访两次,探访情况要详细记录,接班人员要签字。这一切,系统地融入了一个集体的爱心和一个中队长的细心。

成绩:王卫东先后3次被郑州市政法委授予“十佳”巡防队员。陇海大院社区脑瘫女孩赵怡君与一马路巡防队员8年的感人故事,于2010年4月经郑州日报、郑州晚报等多家电视新闻媒体报道宣传。

杨景慧

男,1979年6月20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研究生。2008年10月份,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中牟法院,先后在办公室、狼城岗法庭、民二庭工作,现任中牟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

推选理由:杨景慧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一直默默工作,不求索取,只求奉献,是名副其实的老黄牛法官。他重百姓,切实为百姓考虑,注重人文关怀,能调解即调解。考虑到当事人来一趟不容易,经常主动加班,即便错过饭点也要坚持把庭开完;他轻个人,时常周末没时间陪孩子,却是孩子来法院陪自己加班,就连生日当天仍坚持加班到晚上10点。

作为一名法官,杨景慧作风严谨,勤俭清廉,坚持不吃当事人一餐饭。家中经济条件较差,他很少买衣服打扮自己,钱都用来买法律书籍充实自己。因为经常加班到深夜以致错过班车,他就步行十几里路回家。

杨景慧的人生理想,就是通过自己所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用实际行动,见证自己“脚踏实地、仰望星空,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法官”的人生誓言。

成绩:2009年4月,杨景慧被评为“中牟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在中牟县法院开展的“清理积案专项活动”中,他取得全院第一名的好成绩。2013年、2014年审结案件共计502件,连续两年取得中牟县法院全院第一名。先后被郑州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被郑州市委政法委、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郑州市“十佳人民法官”。

杨晓娜

女,1974年出生,法学博士,历任平顶山市检察院检委会秘书,荥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现任航空港区检察院刑检科科长。

推选理由:自2013年11月调任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以来,杨晓娜发现涉及富士康的案件占到受理案件总数的33%。杨晓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主动与富士康法务部门沟通,多次在富士康厂区举办公开庭以案释法。

去年该院办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本是一场邻里纠纷,被告人将受害老太太推倒在地后导致其全身多处骨折,公安提请批捕后,被告人拒不认罪赔偿,导致两家均要上访。杨晓娜主动联系办事处村组干部积极做双方工作,多次亲自上门调解,还解决了老太太的低保问题,最终被告人被教育感化,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针对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的情况,杨晓娜牵头在龙王办事处成立了全区首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辖区6所中学派驻了法制副校长。

成绩:2014年7月19日,在富士康厂区内举行公开庭,杨晓娜出庭公诉富士康员工郭某某、杨某某职务侵占案,富士康集团数千名员工参加旁听。该案获评郑州市十大优秀案件,《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对该案进行深度研究报道。

2015年5~6月份,杨晓娜3次走进富士康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上千名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讲座。随后她以此为题开展调研写成论文,积极为实验区发展和刑事检察工作开展建言献策,该论文2014年被郑州市委评为优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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