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任免部分干部
本报讯(记者 李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昨日下午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相关任免名单如下:
免去王四川的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张玉民为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姚福安为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周明杰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任命徐哲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任命邹波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