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新郑·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关于新郑市第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暨 第二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入选作品公示的 公 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将新郑市第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暨第二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入选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 在此期间,凡对公示作品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新郑市第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暨第二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371-62677216 通信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市委市政府办公楼406房间宣传部宣传科) 邮政编码:451100 新郑市第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暨 第二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日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