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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减排措施提至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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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减排措施提至Ⅰ级
除应急抢险外 所有工地全部停工

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 黄永东)根据预测,近几日我市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空气质量可能依然为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昨日,我市将目前实施的Ⅱ级应急减排措施提高为Ⅰ级应急减排措施。

根据环保部12月7日晚发布消息,12月8日至12日,大气扩散条件总体形势不利,京津冀中南部、山东西部、河南北部等区域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局部地区可能出现严重污染。我市7日、8日连续两天AQI超过300,达到严重污染等级。根据市环保局12月9日空气质量预测,我市近日空气质量形势依然为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与环保部预测结果一致。

据了解,Ⅰ级应急减排措施,即在Ⅱ级应急减排措施基础上,强化以下措施:除因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经市政府批准的除外,全市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停工,实施范围为全市域所有建筑工地(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征迁工地、待建空地),要求在实施时间段内,停止一切建设工程施工,同时严格落实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停工期间,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盯守,确保落实停工要求。对于未严格落实停工要求的建筑工地责任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将直接交由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对于未严格履行督导职责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市扬尘治理办公室将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大气办严肃追究责任。

按照应急减排限产、停产企业名单,落实企业限产、停产措施,实现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50%以上;主城区储油库、加油站8时至18时停止装卸油作业;全市禁止喷涂、喷漆施工作业;市区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全市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停止施工作业。

应急减排措施提至Ⅰ级

除应急抢险外 所有工地全部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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