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
||||
全省扩大军人军属 法律援助覆盖面 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 李娜)我省将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条件,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覆盖面。昨日,省政府、省军区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详细部署相关工作。 全省执行以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和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为上限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把更多军属纳入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同时,对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等三类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对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在编职工,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参照军人条件执行。同时,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军人军属生产生活中多发易发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我省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对河南籍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不设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健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网络,加快推进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受理点建设,丰富完善服务功能。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