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行政许可处罚信息
下月起要全部“晒”上网
本报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王陆锋)今后,我省将实施“七天双公示”制度,无论是行政许可还是行政处罚,决定下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相关信息,并同步将公示内容报送至“信用河南”网站。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并公布时间表:2016年1月底前,郑州市、洛阳市、濮阳市、许昌市、南阳市、济源市、兰考县、永城市要全面实行“双公示”,3月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部门“双公示”工作全覆盖。
相关部门进行行政许可或者开展行政处罚,是不是合规合法?会不会有失偏颇?今后,这些信息将全部“上网”,百姓一点鼠标便一目了然。
《方案》规定,各地、各部门公示的行政许可信息,应包括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审批部门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各地、各部门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应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和救济渠道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
需要公示部门单位要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相关信息,并同步将公示内容报送至“信用河南”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再将相关信息报送至“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