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记者昨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近日决定选择部分重点区域,实行异地用警,开展2016年路面联合治超“1号行动”。对属地运输“钉子户”,将实行异地处理;对执法环境差的市(县),将采取跨区域执法。
据悉,“1号行动”将重点治理郑州、洛阳、新乡、焦作、许昌、巩义等市所辖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及城区出入口道路、重要县乡道路;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限超载率5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砂石料、水泥、钢材等重型车辆;重点查处非法改装车辆,发现后一律强制恢复原状。
据介绍,今年治超工作将是重中之重。全省公路超限检测站实行公安、交通联勤联动。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对超限超载车辆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并倒查沿途执法机构履职不到位和货运源头装载单位责任;已进入高速公路的超限超载车辆必须就近出站驶离,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将利用收费站出口计重收费数据进行调查取证。经查处后的超限超载车辆和外省抄告我省的超限超载车辆信息,一律抄告给公安、交通运管部门依法进行追踪处理。
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将实行执法信息共享。公安交警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重量30%以上的一次记6分,未达30%的一次记3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