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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群众生活
更美好三年行动计划白皮书(2016—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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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群众生活
更美好三年行动计划白皮书(2016—2018年)
(征求意见稿)

郑州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群众生活

更美好三年行动计划白皮书(2016—2018年)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强国富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部署。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美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完善提升发展战略,引领和鼓舞全市上下沿着正确方向奋力拼搏、乘势前进,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制定《郑州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群众生活更美好三年行动计划白皮书(2016—2018年)》。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遵循五项发展理念和六个坚持发展原则,抢抓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机遇,以扩大规模、提升质量、促进公平、提高效率为主线,以实现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完善城市建设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生活更美好。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公平共享。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改善民生,集中力量实施精准扶贫,保障每一位公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让人民群众成为改革发展的受益者。

2.整合资源,合理布局。按照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打破行业和地区分割,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和建设,促进资源共建共享。

3.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和各领域,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4.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带动作用,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兴办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事业。

三、主要目标

到2017年,我市生产总值、居民可支配收入较2010年指标实现翻番,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8年,在巩固各项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小康社会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和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

巩固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以提高低收入群体承受能力和参保积极性为重点,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推进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巩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率,提高人均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全面开展重大疾病保障和大病医疗保险。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建设。完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转移衔接机制,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到2018年底,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65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337万人(其中城镇职工166万人,城镇居民171万人)、失业保险160万人、工伤保险160万人、生育保险100万人。

着力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完善以城乡低保制度、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为基础,以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作用,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救助全覆盖。扩大临时救助对象范围,2016年起,将符合条件的人户分离人员、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低收入群体等纳入救助范围。加强灾害应急管理、灾民生活救助、救灾物资保障,提高灾害救援能力。健全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比例和救助标准,到2017年,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不低于2万元。推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到2016年底,农村低保标准与农村扶贫政策有效衔接。

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出台我市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配套政策。继续完善孤儿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孤儿养育质量,到2018年,建立健全覆盖县、乡、村三级儿童福利服务网络。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行业服务规范,发展紧急呼叫、健康咨询、物品代购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到2018年底,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等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覆盖90%以上的城市社区、80%以上的乡镇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3张以上,基本建立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加快创新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切实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完善社会保障基础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加强社会保障体系信息化建设,建立“一卡通”管理平台和统一的信息交换结算平台,实现跨区域业务和部门信息共享、协调办理。采取多种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整合资源,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实现保值增值。

(二)加快完善城市建设精细化管理体系

按照“宏观标准简单、微观管理精细”理念,以提升城市形象、增强服务能力、打造美丽郑州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理顺体制机制,通过集中整治、专项落实、配套完善等方式,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城市面貌和秩序全面改观。

持续加大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整治力度。按照市政道路管理养护精细化作业标准,以扎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为切入点,以市政道路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治理为重点,积极有序开展城区市政道路、桥梁等设施大中修专项整治。同时,加快推进以道路为载体的各类地下管网、架空线缆、箱体的同步整治,实施空中线缆入地改造,全面提升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水平。到2018年,完成道路大中修340万平方米,道路设施完好率达到97%以上。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开展桥梁检测,并及时做好桥梁加固维修工作。

着力提升公用事业设施承载力。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建设与保护,全面推进既有水厂和管网建设改造,完善应急备用水源体系,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加快城市燃气配套管网建设及更新改造,进一步扩大天然气利用领域和规模,研究制定配套扶植政策,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实施集中供热计量改革,加快既有城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持续推进锅炉“煤改气”“煤改电”和生物质锅炉建设,逐步替代燃煤锅炉;积极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形成以大中型热电和背压式供热机组为主体,探索推进地源热泵、岩石源热泵多种热源相互补充的城市集中供热体系;加快城市供热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热力站节能改造和供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系统改造,扩大收水范围,提高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加大中水开发利用,积极推进区域性分布式能源(地源热泵)建设。到2018年,供水普及率达到100%,燃气气化率达94%,集中供热覆盖率达70%,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0万吨/日、污泥处理能力1700吨/日。

强力推进城区市容市貌专项整治。以建设“畅通郑州、美丽郑州”为目标,大力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突出整治占道经营及突出店外经营、露天烧烤、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等乱象。加大城区扬尘治理力度,严格城区内施工现场及渣土运输管理。在城区重要节点、重要区域和重要部位,实施城市亮化提升工程。加快社区公园、街头游园、林荫道路和绿道绿廊建设,提升服务功能。开展河渠景观整治提升,着力打造“水清、河畅、灯亮、岸绿、景美”的城市生态水系景观走廊。到2018年,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覆盖率达到100%,机械化清扫(冲洗)率达到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1.5%,绿地率达36.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平方米;城市主干道明灯率达到97%,次干道、背街小巷明灯率达到95%,景观灯综合明灯率达到95%,社会楼体明灯率达到90%;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

积极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加强交通系统设施建设,加大支线路网交通设施的设置率,全面完善行人隔离护栏、机非隔离护栏、标示标线标牌等设施,实现交通设施完好率、及时维护率逐年提升。加快推进智能交通建设,依托快速路网形成“可采、可传、可看、能预见、能管控、能服务”的快速路智能管控体系。科学设置信息诱导屏、信号系统等智能交通设施,持续提升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应用水平,到2018年,实现全国一流的目标。加强静态交通管理,对违法停车实施规范管理,取缔主次干道路面和人行道及公交站台30米内、交叉路口50米内、停车场300米范围内各类违法停车,到2018年,实现市区道路停车规范有序。加强动态交通管理,采取常态化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手段,持续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的打击治理力度,到2018年,实现市区各类道路交通违法显著下降,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守法率显著上升。加大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治理力度,2016年底前,完成全市剩余37985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积极拓展车驾管服务领域,2016年,实现“互联网+”便民服务工作全省领先。

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公共自行车便民系统建设。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郑政〔2015〕39号)要求,围绕“还老账、不欠新账”的目标,积极开展城区机动车和停车泊位摸底调查工作,准确掌握基础数据,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制定完善鼓励停车场建设、差异化收费等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治理力度,建设智能化停车收费和信息诱导系统,实行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到2018年,新增13万个公共停车场泊位,基本实现静态情况下一车一泊位,市区停车难现象得到有效缓解。加快推进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按照充分调研论证、试点先行的原则,对城区公共自行车需求量、站点数量进行研究分析,制订站点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到2018年,建设租赁点2000个、锁桩4万个、综合维修中心2个,购置自行车4万辆等公益型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加快完善全市域大生态体系

坚持防治并举,强化源头控制,统筹推进以大气、水和土壤为重点的污染综合治理,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增强市域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能力,统筹优化绿地森林环境资源。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景秀、宜居的美丽郑州,加速向人民满意的生态文明城市转变,重塑绿城的现代田园都市风貌。

加快实施蓝天工程。优化能源结构,扩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范围,逐步削减燃煤总量,促进供应和消费多元化。继续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到2018年,市区禁燃区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全覆盖,各县(市)和上街区主城区禁燃区达到建成区面积的70%。全面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水泥、碳素、建材、燃煤锅炉等行业提标治理工作。推动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强化施工扬尘监管,市区建筑工地文明达标率达到100%。控制道路、交通扬尘污染,健全道路遗撒监控系统,实现道路保洁吸、冲、洗、收一体化,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机动车尾气定期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标志发放率达到85%以上,严格机动车准入制度,全面淘汰黄标车。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新能源汽车20000辆,发展以“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络”为代表的绿色交通体系。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大气污染源监控和大气污染预报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社会网格化管理。深化区域协同治理,以郑州都市区为主体,建立统一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区域预警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与周边城市大气污染协同治理,构建大气污染防治的立体网络。到2018年,城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85微克/立方米以下。

加快实施碧水工程。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推动造纸、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农药等行业清洁化改造。加强火电、造纸、煤炭、食品、冶金、纺织等6大高用水行业的节水工作,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加大生活节水力度。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郑州段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确保市域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明显提高。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积极预防地下水污染,实施地下水超采区、敏感区域综合治理。进一步恢复河湖水系风貌,广泛利用再生水,改善重点河湖水系断流干涸、水质不达标的状况,因地制宜重建河流生态景观。加快实施生态水系提升工程,以河道整治和生态修复为重点,开展城市河流清洁行动,突出截污治污和河流两岸生态建设,建设一批河道生态改造提升示范工程,完成贾鲁河、索须河、熊儿河、七里河、东风渠等39条河流治理,基本消除劣V类,实现水清河美。争创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和“海绵城市”。

加快推进生态林业建设。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继续实施林业生态市建设。以浅山丘陵为重点,建设稳固的山地农林复合生态系统,增强综合防护功能。以河湖、水库、道路等周边沿线为重点,坚持高标准绿化美化,加强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强化景观、生态和社会效应。加快南水北调中线干渠两侧防护林带建设,打造南水北调干渠生态走廊。继续实施交通路网生态廊道工程,建设环城高速林业生态景观带;加强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推进沿线湿地保护与修复,恢复生物多样性和湿地生态功能。加大城镇和乡村绿化,建设一批特色经济林基地、花卉苗木基地。深入实施林木良种培育和林业科技创新工程,提升林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18年,完成营造林总规模20万亩,森林面积达到33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4%。

加快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在推进城区产业转型升级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生态、宜居复合,生产、生活、生态在同一空间内融为一体,形成高低错落、疏密有致的城市组团布局,中心城区高密度发展的同时,要密中有疏、密中有序、密中有景。优化城市建筑风貌,坚持地域性、文化性、时代性相结合,更多融入文化元素,构建景观特色街区,规划形成一批富有中原文化气息和商都特色的高尚社区和时尚城区,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大力推广使用节能材料,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着力增加城市绿地游园。推进老旧居住区和商业中心区的绿化建设,建成开放南水北调生态文化公园、龙湖生态文化公园和龙子湖高校生态文化公园等大型游园,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目标,满足市民就近生态休闲需求。重点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秸秆清洁能源入农户等工程建设。重点整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村镇,到2018年,完成20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创成1个省级生态县(市)、3个省级生态乡镇、15个省级生态村、30个市级生态村。

(四)加快完善“三房合一”住房保障体系

以实现保障性住房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着力转变建设模式和保障方式,着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棚户区改造安置货币化、公租房后期管理智能化,全面深化“三房合一”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在郑务工人员住房困难。

优化住房保障方式。在抓好已经开工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的同时,逐步探索从市场上回购商品房以及长期租赁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等途径,多渠道筹措房源。逐步探索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重的保障模式,通过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保障对象在租赁市场上自主承租住房,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发展,畅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退出渠道,降低管理运营成本。从保障性住房以实物新建为主向以购代建、以租代建转变,打通商品房与公租房、商品房与棚改安置房、公租房和棚改安置房与租赁市场通道。力争到2018年底,全市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住房保障覆盖面有大幅提升,新增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和货币化补贴6万套(户),其中,到2016年底实现新增11000套(户),到2017年底实现新增29200套(户),到2018年底实现新增19800套(户)。

探索租售并举政策。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在满足住房保障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在郑务工人员承租需求的同时,对政府拥有产权的公共租赁住房,探索先租后售、租售并举新举措,即先租赁给住房困难家庭,租赁期满后,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选择申请购买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全部或部分产权,用以盘活实物和价值资产,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可持续运营机制。

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程序,加强管理,确保建成房屋移交到位、分配到位,房屋租金收缴到位,物业补贴发放到位,后期管理服务到位。着力打造公共租赁住房智能化信息管理平台,切实强化后期使用管理,整合住房保障、社区、物业管理三方协同管理功能,对保障对象信息和房源信息实施全周期、全过程的监管,实现规范管理、实时管理和动态管理,有效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品质。加快推进实施住房保障卡管理制度,通过实施电子门禁系统,不断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退出管理,不断创新公共租赁住房后期服务管理,在加快满足更多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需求的同时,努力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五)加快推进扶贫开发进程

以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致富为目标,以专项扶贫、产业扶贫、社会扶贫为抓手,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转、扶、搬、保、救”五措并举,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城乡一体、互为支撑的大扶贫格局。到2017年,现行扶贫标准下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18年率先在全省实现脱贫奔小康目标。

推进专项扶贫。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锁定贫困村,瞄准贫困户,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推动专项扶贫深入开展。强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以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为统揽,规划建设好扶贫搬迁社区,使搬迁群众向城区、镇区、产业集聚区集中。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周边产业园区建设,方便搬迁群众生产和生活,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快致富的目标。2016年至2017年, 完成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0.55万户2.1万人,持续做好整村推进扶贫。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集中投入、连片开发的原则,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壮大集体经济、增加贫困农户收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为着力点,使贫困村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和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发展,民主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有较大提高。2016年至2017年,完成整村推进扶贫40个村,平均每年推进20个村。推进金融扶贫,加快扶贫互助资金试点项目,积极推行与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合作、专业管理互助资金的模式, 帮助有创业能力的贫困群众解决资金问题。在吸纳社会资金,放大信贷资金的同时,确保资金安全使用,最大限度的发挥扶贫效益。

强化产业扶贫。以推进贫困山区乡村旅游扶贫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产业化经营为载体,突出抓好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培植专业大户和合作组织、加大对贫困户的直接扶持力度、提高农业科技含量等四个重点。大力扶持贫困山区和革命老区,发挥生态和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建立承接产业转移基地,着力发展特色种养、休闲养生、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山地运动、健康养老等贫困山区区域特色经济。重点围绕旅游产业要素,完善旅游交通、通信、金融、医疗、文化娱乐等服务设施,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扶贫,打造嵩山、浮戏山、尖山、五云山、具茨山等一批各具特色、优势明显、蓬勃发展的区域特色经济,带动贫困地区群众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以促进扶贫对象稳定就业为核心,以提高贫困农民职业技能素质为目标,加大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帮助受训贫困群众实现就业创业。积极开展项目推介和招商引资工作, 为企业参与开发搭建平台,为扶贫产业拓展发展渠道。

凝聚力量扶贫。统筹做好行业扶贫。各行业部门立足本职, 坚持把改善贫困地区发展条件、促进贫困农民增收作为本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制定完善扶贫配套措施,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倾斜,完成好本部门扶贫目标任务。加强定点扶贫。按照市委、市政府定点帮扶工作部署,扎实做好59个市属单位和189个县(市)区属单位的定点扶贫工作,分包单位党员干部与贫困村的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做到村村有工作队,户户有帮扶人,实现全市贫困村定点扶贫全覆盖。加强对贫困村第一书记的管理,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引导企业参与扶贫。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提供就业岗位、救助困难群众、订单采购农产品、共建生产基地、联办合作社、投资入股等多种方式,开展村企共建,培育增收产业,推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侨联、慈善总会、工商联等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以及海外华人华侨参与扶贫。大力发展扶贫公益事业。

(六)大力提升城乡居民就业水平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必须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健全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的机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使就业更加充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经济发展与增加就业相结合,努力实现经济与就业的同步增长。把产业结构调整与扩大就业容量有机结合起来,增加劳动密集型、智力密集型就业岗位。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财税优惠措施,财政公共投资向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倾斜。全面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加强就业援助,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保持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每年新增城镇就业13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3万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2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万人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总结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高校和社会力量开展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孵化培育一批创新型小微企业,争创省级创业示范基地2个以上。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大型企业向社会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等资源,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提供联合研发、委托研发、中试试验等服务。支持各类创业服务机构提供创业导师、创业培训等服务,通过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补助等手段,支持创业者实现创业并带动就业。完善公平竞争市场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加强大众创新创业舆论引导,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统一开放的市、县、乡三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加快人才市场、就业信息、中介咨询等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到2018年,县级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覆盖面达到100%。建设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快推进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以农村劳动力、在岗职工、新成长劳动力为重点,结合产业发展及企业用工需求,实施定向、定岗和订单式培养,实现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有效对接,完成职业培训100万人,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达到28%。全面推行公共就业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实现就业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大劳动仲裁和监察执法力度,引导企业改善用工环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建立健全就业信息监测体系、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发挥政府、工会和行业组织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七)大力提升优质均衡教育水平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教育体系,提升教育质量,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资源,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强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不断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改善办园条件。到2018年,学前教育一年毛入园率达95%,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0%。

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通过教育信息化等手段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促进区域内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经费、师资数量及结构等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着力解决“大班额”“择校热”问题。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学升学政策,提高困难群体教育保障水平。到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99%。

(下转四版)

指标名称

1.地区生产总值

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民人均纯收入

3.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

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次

5.城镇登记失业率

6.三年新增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

和货币化补贴套(户)数

7.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

8.城市绿化覆盖率

9.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数

10.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11.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

12.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

计量单位

亿元

万人

万人次

%

万套

%

%

%

微克/

立方米

2018年目标

10000

34880

40185

22287

13

7

≤4

6

99

41.5

3.56

7.89

≥95

≤85

2015年

7315

26570

31030

17210

--

--

≤4

--

98

40.1

3.2

7.88

≥95

96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生福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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