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国内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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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 链接 在过去,七大军区是根据国家行政区划、地理位置和战略战役方向、作战任务等设置的军事组织,主要负责制定战区部队建设的规划计划,组织指挥战区内诸军兵种联合作战、实施联勤保障等。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军曾设有北京、内蒙古、沈阳、兰州、乌鲁木齐、济南、福州、成都、广州、南京、昆明、武汉、西藏等十余个军区。随着部队建设情况与国内外环境的发展变化,军区设置时有变动。1985年,我军裁减员额100万,七大军区划分即在那时被基本确定。具体划分情况是: 沈阳军区:领导和指挥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三盟一市境内的所属武装力量。 北京军区:领导和指挥河北、山西两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北京、天津两市境内的所属武装力量。 兰州军区:领导和指挥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五省(区)境内的所属武装力量。 济南军区:领导和指挥山东、河南两省境内的所属武装力量。 南京军区:领导和指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五省和上海市境内的所属武装力量。 广州军区:领导和指挥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五省(区)境内的所属武装力量。 成都军区:领导和指挥四川、云南、贵州、西藏四省(区)和重庆市境内的所属武装力量。 据新华社、《京华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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