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钉子户” 进店当掌柜
本报记者 孙志刚 通讯员 董志伟 闫琰
“掌柜的,买点你的水果。”昨日上午,文化宫路与洛河路口王新艳的华旺水果店一开门,就有络绎不绝的老熟客来。王新艳喜滋滋地边招呼顾客,边称重,忙得不亦乐乎。
“找到当老板的感觉了吧,在这卖水果和大街上摆流动摊有啥区别?”记者问。“不怕被撵了,心里踏实了。”王新艳说。在街上和城管打游击三年多,王新艳道出心酸,眼眶都是湿湿的。王新艳是周口市淮阳县川汇区人,十年前来郑州打工,由于没文化干的都是出力的零工,三年前开始卖水果,从小推车到换成电动三轮,都是在街边摆流动摊。
“以前还能摆,从去年开始就彻底不让摆路边摊了。”王新艳最直接的感受是自从去年全市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以来,在路边摆摊只能是绝路一条。孩子还要上学,一家人还要吃饭,王新艳又不想回老家。当她最后一次被城管抓住时,城管给她一条出路:退路进店。
文化宫路和洛河路口人行道上是王新艳的老摊位,她的电动三轮车往那一放,周围小区居住的老顾客就来了。中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驻林山寨中队队员们都发现这个规律,这个路口周边有消费能力,王新艳这个占道“钉子户”撵不走有原因。于是,他们便出面协调路口一所学校,把门面房租给王新艳。“以前就在门前路边,现在进了店,熟客还在,最合适了。”王新艳说,她进店经营后,地方大了,品种多了,生意比以前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