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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 娜 阳春三月,春意盎然。 春日的郑州乍暖还寒,但有一种暖意,在这座城市徜徉——3月24日,郑州市民政局传来消息:刚刚过去的冬季,郑州市共救助在城务工人员、流浪乞讨人员13347人…… 社会救助,作为一项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十二五”期间,在郑州,不断创新思路、健全制度,强化措施,依法实施,开启了“救助+”的“大救助、全覆盖、常态化”之路。 “救助+体系”形成大救助格局 社会救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防线,是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 郑州不断创新救助机制,整合分散的救助制度,统一构建社会“大救助”制度体系。规范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含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八项救助制度。 有了这八项救助制度,百姓如遇到难题,政府会给予更全面的帮助。 家住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的马季最近遇到烦心事:原本一家人就要靠低保维持生活,他患有心脏病,做不了重活,他的母亲又被查出患上尿毒症,孩子眼看就要高考……接二连三的变故让马季一家的生活陷入低谷。 2016年3月18日,马季来到郑州市民政局咨询政策,工作人员听到马季一家的现状后,耐心地向他介绍相关救助措施:低保家庭有医疗救助,除了医保报销外,最多一年可获1万元救助;孩子考上大学,有教育救助,可以拿到5000元助学金;家庭遇突发事故,还有临时救助,可以有一年1万元的救助金…… 马季心里踏实多了,他按照规定,填写了相关申请资料,如经审核通过,他将得到系列的帮助,得以缓解家庭困难。 和马季一样,在“救助+体系”下,越来越多的人纳入到了救助范围内,“大救助”格局正在形成: “救助+基础生活”,以低收入人群为基础,为其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救助+专项”,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为核心,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救助+临时”,低保家庭或者低收入家庭遭遇交通事故、火灾、溺水等人身意外伤害等,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下转四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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