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全省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全面启动,其中,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4月5日启动,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4月11日启动。
按照计划,2016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自4月5日开始至7月29日截止。学籍在河南省境内的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均可按照规定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将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审验,合格者予以备案。6月27日至7月29日,有关院校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持有效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等)统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逾期30日不领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通知要求,全省2016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4月11日启动网上申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河南省户籍社会人员以及工作单位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2015年下半年省考面试合格人员。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到各地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全省拟定时间为:4月11日~5月20日。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有关院校,不得向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收取表格费、认定费和证书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