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国内 上一版3  4下一版
18项行政事业性
收费后天起取消
我国家庭人均财富144197元
加大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力度
促进农业基础稳固农民安居乐业
一客车被纵火
造成8死5伤
大病保险基金
将进一步增加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
活动管理法明年施行
中办国办出台《意见》
建立贫困退出机制
国务院任免
国家工作人员
两部门将共享
婚姻登记信息
今年军校招生数量减少
将向新型作战力量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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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
活动管理法明年施行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

活动管理法明年施行

据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 黄小希)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28日下午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法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指出,本法所称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依照本法可以在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和济困、救灾等方面开展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活动。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不得从事或者资助营利性活动、政治活动,不得非法从事或者资助宗教活动。

法律规定,国家保障和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开展活动。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服务。国务院公安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公布业务主管单位名录,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指引。

法律同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为境外非政府组织提供政策咨询、活动指导服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通过统一的网站,公布境外非政府组织申请设立代表机构以及开展临时活动备案的程序,供境外非政府组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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