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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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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现场展示赃物 邀失主认领被盗物品 本报讯(记者 王译博 通讯员 李东亚)昨日上午,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在大学路一盗窃现场进行“系列盗窃案件被盗物品辨认现场”赃物展示会,以此方式,希望失主能认领被盗物品。 2016年4月11日上午,二七区大学路郑州大学生活区居民陈某停在大学路上的车玻璃被砸,车内价值4万多元的物品被盗。陈某报案后,民警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录像,附近区域已被新建的监控摄像覆盖,案件侦办大队以此案件为突破口,对辖区此类案件进行串并案。 案件侦办大队民警利用视频监控平台,发现当天凌晨2时许,一男子在附近转悠,见四下无人就迅速用石头砸烂车玻璃将车内物品盗走,反复盗窃两辆车内财物。经过民警分析嫌疑人应该有交通工具,对附近监控调取分析研判,最终确定嫌疑人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停放在作案现场周边后,下车作案。通过调取监控顺线追踪,确定了嫌疑人的车牌号,经过比对确认嫌疑人为郑州市人李某某。 4月14日,侦查员带人赶到李某某住处,发现面包车在公共停车场停放。4月15日凌晨3时许,民警在此抓获嫌疑人李某某,身上搜出匕首等作案工具,车内更有大量来历不明的服装和斧头、锤子等工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现年63岁,2013年退休。退休后第一次作案是看到一辆车内放一部手机,就用石头将车玻璃砸破,得手后,便上了瘾,没事时就会在市区转悠,发现有物品后便用砖头或螺丝刀等工具砸开汽车玻璃实施盗窃。 随后,民警在其家中发现,一间房子里堆满了来历不明的东西。烟酒、饮料、服装、手提电脑、手机、手表、优盘、工艺品等俨然一家超市。随后,通过一些赃物的明显特征,民警陆续联系到十几名受害人。剩余赃物民警逐一登记,并希望被盗群众到二七区淮南街7号嵩山路分局服务大厅案件侦办大队服务窗口进行登记辨认被盗物品。 目前民警已落实案件10余起,并追回部分赃物,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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