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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市区出租车司机 须三年内无重大事故 本报讯(记者 聂春洁)记者从市客运管理处获悉,从今年6月1日起,市区(不含上街区,下同)出租车驾驶员入行标准有变: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将按照新出台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实行,报名条件、考试内容等均有明显变化。 首先是报名条件限制增加。目前驾驶员要参加出租车从业资格证考试,只需满足文化程度、年龄、驾龄三个条件即可。从6月1日起,除满足这三个条件外,报名人还需提供身体健康证明和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记录证明。 考试内容方面,增加了区域科目考试。目前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只有理论考试,满分110分(包括10分考勤分),90分及格。从6月1日起,考试内容分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即新增加了区域科目考试。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合格;区域科目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合格。其中区域科目又分基础知识考试和应用能力考核两部分。基础知识考试包括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和标准,人文地理,地名线路以及需掌握的其他相关知识;应用能力考核包括车辆安全检视、设施设备使用、服务规范操作、线路选择及驾驶能力以及语言沟通能力等。 此外,原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是一年,现在变更后成绩有效期是3年。 需要提醒的是,市区驾驶员的区域科目考试成绩仅在考试地所在区域内有效。持有市区以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拟从事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申请参加郑州市的区域科目考试。 据介绍,已经持有郑州市出租车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不受此次新政策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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