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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阐述不接受不参与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的理由 据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记者 王卓伦)外交部边海司司长欧阳玉靖6日在中外媒体吹风会上,阐述了中方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不接受、不参与的理由。 欧阳玉靖说,南海问题的核心是菲律宾等国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所引起的领土问题以及随着新的海洋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产生的海洋划界问题。 2013年1月,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并执意推进南海仲裁案,中方对此坚持不接受、不参与的立场。对此,欧阳玉靖解释道,主要基于以下三点理由: 其一,在中国和菲律宾双边层面,双方在此前签署的联合公报、联合声明中已经达成协议,通过双边谈判的方式解决两国争议。 其二,2002年,中国与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国家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四条规定,有关争议由直接相关当事国之间通过谈判协商解决。 其三,2006年,中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有关规定,就涉及海洋划界、军事行动、行政执法等问题作出了排除性声明。据此,涉及海洋划界问题,中国不接受公约有关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 欧阳玉靖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涉及领土主权问题,海洋划界问题中国也已经作出排除性声明。因此,不接受、不参与仲裁,完全符合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规定。仲裁案一开始就是非法的,无论仲裁案结果如何,中国都不会接受和承认。 欧阳玉靖强调,仲裁裁决不会改变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的历史和现实,不会动摇中国维护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和意志,不会影响中国通过直接谈判解决有关争议、与本地区国家共同维护南海和平与稳定的政策和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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