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首批1667名基层公务员获得职级晋升,这意味着,今后基层公务员即使不走“升官”这条路,也可以通过职级的晋升提高待遇。
据介绍,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两者都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在此之前,公务员提高待遇主要靠晋升职务,特别是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矛盾更为突出,这也导致乡镇机关难以留住人才。
为打破乡镇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基层机关留不住人才的现状, 2015年11月,我市正式启动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实施办法》,即今后在我市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其中,公务员职级晋升的条件主要依据任职年限、级别、相关年度的考核情况等。
为确保公平公正,我市严格执行“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单位中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人员”和“参照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两个条件,严格执行晋升资格认定、资料档案审核和晋升程序权限。
首批确定1667名基层公务员职级晋升,其中,晋升正处级15人,晋升副处级319人,晋升正科级75人,晋升副科级125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