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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养老和失业保险
缴费比例阶段性下调
新拆通报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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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养老和失业保险
缴费比例阶段性下调

全省养老和失业保险

缴费比例阶段性下调

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本月起,全省下调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初步测算,两项费率降低后,可为企业减负超过60亿元。

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省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6363.2万。为减轻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负担,根据人社部、财政部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起,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失业保险费率在原基础上再降低0.5个百分点,由2%降为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3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为1.2%,个人缴费比例降低0.2个百分点,由目前的0.5%降为0.3%。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新政出台后,对于参保职工来说,最关心的就是未来自身的社会保险待遇。对此,新政明确规定,各地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各级人社部门要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险的投入,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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