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 宋建巧)每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都是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查询房屋登记信息高峰期,鉴于以往有家长因不了解具体要求,导致业务未能及时办理,昨日,市房产档案馆发布提醒,提醒市民查询时注意带齐相关证件及资料。
据介绍,目前市区房产档案查询业务办理地点有三个:建设路与百花路房地产大厦11楼档案馆查询窗口、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与东五街交叉口房屋交易和登记办事大厅查询窗口、南阳路与北环路西南角清华园商务楼北区房屋服务大厅查询窗口。
据悉,申请开具房屋登记信息证明的,需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到信息查询窗口现场办理。查询房屋登记原始资料的,需产权人本人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继承房产查询,需提供产权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及查询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查询,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单位房产查询,需提交被查询单位的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及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公、检、法、纪检等部门查询,需提交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律师查询,需提交律师证、律师所介绍信、立案证明、与当事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均需原件)。证件有效、材料齐全的,可即时办理。
市房产档案馆同时提醒,以下三种情况不予查询:单位和个人不提交合法身份证明的;查询人要求查询其他房屋权利人的家庭地址、身份证号、手机及住宅电话号码、交易价格、评估价格的;查询人不能确认房屋权利人或房屋坐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