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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社区等公共场所
应有专人发布预警信息

学校社区等公共场所

应有专人发布预警信息

本报讯(记者 李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等事件发生时,谁来发布权威可靠的预警信息?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向社会提供及时、客观、权威的预警信息,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办法》明确,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授权机构负责全省预警信息发布的组织指导等工作。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预警信息纳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统一发布。学校、社区、医院、车站、广场、公园、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其他基层组织和村(社区)信息员或基层工作人员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利用手机短信、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多种方式向受影响群众传递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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