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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居民医保补助 调高到人均420元 住院费报销年内提至75% 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调高到420元。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显示,截至去年年底,我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44.9万人。2016年,我省在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网络的同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全面实现省辖市范围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内计划将城镇居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 去年,我省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提高了60元,达到每人每年380元。2016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将再度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此外,居民个人缴费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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