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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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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九”颁行后 市中级法院发出 全省首个禁止令 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范某在缓刑期内再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由于与前罪的犯罪行为相同,情节严重,数罪并罚。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对范某依法适用禁止令,自判决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禁止其从事有关职业。这也是《刑法修正案(九)》颁行后我省首个禁止令。 2011年8月,范某因销售“好想你”“健康情”“枣博士”商标标识的包装袋和包装盒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期间,范某利用伪造的好想你枣业公司假手续,擅自委托郑州骏隆包装有限公司为其印刷标有“好想你”注册商标的包装袋。2014年9月,侦查机关在骏隆包装有限公司,当场查获印有“好想你”注册商标的特级健康情包装袋成品,印刷用板滚。 经审理,法院决定对范某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禁止其从事与印刷业及制造、销售商标标识有关的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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