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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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加大客货运车辆管理力度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坚决予以顶格处罚 本报讯(记者 王译博 通讯员 邢红军)昨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郑州市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近年来我市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运输企业车辆道路交通违法情况、客货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况。 据介绍,我市运输企业目前存在着源头管理措施不落实、动态监控制度不落实等情况,部分运输企业车辆逾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较多,部分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仍违规运行,部分车辆已注销或达到报废标准仍违法上路行驶,安全隐患突出。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集中表现为“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多出现于高速公路、国省道区域,在客运高峰时段交通违法行为尤为突出。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力度,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客货运车辆,组织机动警力在高架桥匝道口、主干道、禁行区域沿线等重点区域全方位布控,严格路面执法,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顶格处罚,对存在的多项违法行为一律合并处罚,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流动抓拍,充分发挥流动抓拍执法车,远距离对客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记录作为重型货车年审的一项重要审验条件。“收证”禁行,对于有禁行车辆通行证的重型货车,根据交通违法情节的轻重,分别予以停发本车通行证或停发所属企业所有通行证的处罚。 此外,公安机关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各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交通违法多、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要坚决给予处罚、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营运资格,并将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和车辆及时向安监、运管、城管、旅游、教育等职能部门进行抄告做进一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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