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马懿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6年5月30日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马懿同志因工作变动,本人提出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马懿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