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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布
郑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等四个清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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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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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布

郑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等四个清单的通告

(上接七版)

郑州市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收费项目 行业主管部门 定价部门 收费文件 备注 1 自备电厂系统

备用费

电网 省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发改经体[2015]2752号附件6,省发改委豫发改价管[2005]40号、41号 2 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和临时接电费用 电网 省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2279号,省发改委豫发改办[2004]97号,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计价格[2000]744号 3 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 电网等 市、直管县价格主管部门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1668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管[2014]1342号,市物价局郑价商函〔2014〕1号 4 司法鉴定收费 司法 省发改委会同省司法厅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2755号,省政府豫政[2008]52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省司法厅豫发改收费[2014]1357号附件 5 律师服务收费 司法 省发改委会同省司法厅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2755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司法厅豫发改收费[2004]1363号、豫发改收费[2015]157号 范围为刑事案件辩护和部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代理。 6 公证服务收费 司法 省发改委会同省司法厅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3]1494号附件,省政府豫政[2008]52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省司法厅豫发改收费[2013]1345号 7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住建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等 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局计价格[2002]872号,省政府豫政[2015]39号,省计委、财政厅、建设厅、环保局豫计收费[2002]1394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市物价局、城管局郑价公〔2014〕2号 8 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住建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等 《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2755号,豫发改收费[2015]157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市物价局、房管局郑价公〔2014〕4号 9 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和收费(含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票价、客运出租车运价、燃油附加费) 交通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933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豫计收费[2002]74号 10 经营性收费公路(含桥梁和隧道)车辆通行费 交通 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改委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公路发[2010]715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省交通厅豫发改收费[2007]234号、豫发改收费[2015]361号等 11 高速公路损坏赔补偿收费 交通 省发改委会同省交通厅 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省交通厅豫发改收费[2004]1074号 12 高速公路联网服务收费 交通 省发改委 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14]1824号 13 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标准 交通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交通部、国家计委交公路发[1996]263号,省物价局、交通厅豫价工字[1996]第172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市物价局郑价金〔2013〕2号 范围为营运车辆、旅客等站务收费。 14 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 民政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发改价格[2015]129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 范围为床位费、护理费等基本服务收费。 15 殡葬基本服务收费 民政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发改价格[2012]673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计委、民政厅豫价费字[2000]95号,市政府郑政[2011]21号,市物价局、民政局郑价费〔2012〕10号,市物价局郑价费[2007]19号、郑价费〔2011〕22号、郑价费函〔2007〕114号、郑价费函〔2009〕37号、郑价费函〔2014〕5号

序号 收费项目 行业主管部门 定价部门 收费文件 备注 16 危险废物处置等服务收费 环保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国家发改委、环保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发改价格[2003]1874号,省发改委、环保局、卫生厅、财政厅、建设厅豫发改收费[2004]1533号,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14]1529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市物价局郑价费函〔2012〕114号 17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

价格

卫计、人社 省发改委会同省卫计委、人社厅 国家计委、卫生部计价格[2000]962号),国家发改委、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改价格[2009]2844号,省政府豫政[2014]67号,省政府豫政办[2012]95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卫生厅豫计收费[2001]1018号、[2003]1642号;豫发改收费[2005]146、1378号、1379、[2006]1714号、[2008]60号、1293、1830号、[2010]230号、[2011]2377号、[2012]1256号、[2013]228号、[2014]1647号,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省人社厅豫发改收费[2012]1732号等 18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点)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 旅游 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1]2303号,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7]227号,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改价格[2008]905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08]1978号,豫发改收费[2012]209号 省管以外授权省辖市、县制定价格。 19 有线电视收视维护收费 广电 省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国家广电总局发改价格[2004]2787号,发改价格[2009]2201号,省政府豫政[2010]2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15]267号 20 公办学校及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

代收费

教育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财[2006]2号,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发改价格[2010]1619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豫教财[2007]74号、豫发改收费[2011]2288号、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省教育厅、财政厅教基一〔2013〕775号,市物价局、教育局郑价费[2012]7号,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郑价费〔2013〕6号

21 民办学历教育收费 教育 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改价格[2005]309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保障厅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 按学校隶属关系,实行分级管理。 22 人才交流服务费 人社 省发改委 省政府豫政[2015]35号,省计委豫计收费[2003]1219号 范围为人事代理服务费、委托招聘招考服务等。 2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测收费 质监、公安、环保 省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15]985号 不超过省定标准上限,检测机构自定。 24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公安、城管(建)等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2755号,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933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豫发改收费[2005]1881号,市物价局、财政局郑价费〔2011〕23号 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除外。 25 垄断性交易市场服务费 有关部门 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2]21号,省政府豫政[2014]62号 ,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市物价局郑价审函[2016]1号 除排污权交易服务费外,其他授权省辖市制定。 26 具有强制性特征的技术服务、检测检验等收费 有关部门 省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省发改委、省测绘局豫发改收费[2005]1007号,省发改委、气象局豫发改收费[2013]557号,省发改委、省交通厅豫发改收费[2012]228号 包括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等收费。 27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 有关部门 市人民政府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改价格〔2015〕2754号,省发改委、省住建厅豫发改收费〔2016〕383号 暂不具备供需双方协商定价条件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

郑州市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收费项目 行业主管部门 定价部门 文件依据 备注 1 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 电网 省发改委 省发改委豫发改价管[2005]40、41号 2 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和临时接电费用 电网 省发改委 省发改委豫发改办[2004]97号 3 司法鉴定收费 司法 省发改委会同省司法厅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2755号,省政府豫政[2008]52号,省发改委、省司法厅豫发改收费[2014]1357号 4 律师服务收费 司法 省发改委会同省司法厅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2755号,省发改委、司法厅豫发改收费[2004]1363号、豫发改收费[2015]157号 范围为刑事案件辩护和部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代理。 5 公证服务收费 司法 省发改委会同省司法厅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3]1494号,省政府豫政[2008]52号,省发改委、司法厅豫发改收费[2013]1345号 6 经营性收费公路(含桥梁和隧道)车辆通行费 交通 省交通运输厅会同

省发改委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公路发[2010]715号,省发改委、省交通厅豫发改收费[2007]234号、豫发改收费[2015]361号 7 高速公路损坏赔补偿收费 交通 省发改委会同省

交通厅

省发改委、省交通厅豫发改收费[2004]1074号 8 高速公路联网服务收费 交通 省发改委 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14]1824号 9 有线电视收视维护收费 广电 省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国家广电总局发改价格[2004]2787号,发改价格[2009]2201号,省政府豫政[2003]2号,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15]267号

序号 收费项目 行业主管部门 定价部门 文件依据 备注 10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测

收费

质检、公安、环保 省发改委等 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15]985号,省发改委、

省测绘局豫发改收费[2005]1

不超过省定标准上限,检测机构自定。 11 具有强制性特征的技术服务、检测检验等

收费

有关部门 省发改委 省发改委、省测绘局豫发改收费[2005]1007号、省发改委、气象局豫发改收费[2013]557号、豫发改收费[2012]228号 包括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等收费。 12 垄断性交易市场服务费 有关部门 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2]21号,省政府豫政[2014]62号,郑价审函[2016]1号 除排污权交易服务费外,其他授权省辖市制定。 13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公安、城管(建)等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2755号,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933号,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05]1881号,郑价费〔2011〕23号 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除外。 14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住建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局计价格[2002]872号,省政府豫政[2015]39号,省计委、财政厅、建设厅、环保局豫计收费[2002]1394号,省发改委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郑价公〔2014〕2号 15 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 电网等 市价格主管

部门

省发改委豫发改价管[2014]1342号 16 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标准 交通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交通部、国家计委交公路发[1996]263号,省物价局、交通厅豫价工字[1996]第172号 范围为营运车辆、旅客等站务收费。 17 危险废物处置等服务收费 环保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发改价格[2003]1874号,省发改委、环保局、卫生厅、财政厅、建设厅豫发改收费[2004]1533号,省发改委豫发改收费[2014]1529号、郑价费函〔2012〕114号 18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

使用费

有关部门 市人民政府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改价格〔2015〕2754号,省发改委、省住建厅豫发改收费〔2016〕383号 暂不具备供需双方协商定价条件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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